分析时间几分钟
分析精度ppm级
环境温度15-30
湿度小于90
功能rohs邻苯含量测试
天瑞仪器rohs2.0检测仪产品详细资料介绍,天瑞仪器rohs2.0检测仪参数和报价请咨询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rohs2.0所包含的四项领苯二甲酸有机物用XRF设备是无法测试仪,需要用到带化学前处理的GCMS质谱仪或带热裂解的气相分析仪才可以测试。天瑞仪器提供rohs2.0解决方案。
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DBP、BBP、DIBP列入附录Ⅱ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Ⅱ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和发布遵从该指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相关规定应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
针对附录Ⅱ中的有机化合物(DEHP、DBP、BBP、DIBP、PBB和PBDE), 均需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作为标准检测方法。
仪器介绍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6800
GC-MS 6800用于有机物的检测,具有检出限低,定性能力强,定量结果准确等特点,可有效地应用于RoHS 2.0中有机化合物的检测。
RoHS适用行业
一、大型家用电器:
大型制冷器具、冰箱、冷冻箱、其它用于食品制冷、保鲜和储存的大型器具等。
二、小型家用电器:
真空吸尘器、地毯清扫机、其它清洁器具、用于缝纫、编织及其它织物加工的器具等。
三、信息和通讯设备:
数据处理器、个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设备、电气电子打字机、台式和袖珍计算器等。
四、消费类产品:
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录音机、高录音机、功放机、音乐仪器、其他记录或复制声音、图象的产品或设备。
五、照明设备:
荧光灯具(家用的照明设备除外)、直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高亮度放电灯等。
六、电气电子工具:
电钻、电锯、缝纫机,对木材、金属或其它材料进行车削、铣、砂磨、研磨、锯削、切割、剪切、钻孔、冲孔、折叠、弯曲或
类似加工的设备等。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镉、、六价铬、多溴、多溴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RoHS2.0实际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称RoHS2.0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将设备和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注册资本46176万。旗下拥有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邦鑫伟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贝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瑞环境科技(仙桃)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和厦门质谱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控股子公司。总部位于风景秀丽的江苏省昆山市阳澄湖畔。公司从事光谱、色谱、质谱,X射线测厚仪,ROHS分析仪,重金属测试仪器,x射线荧光测厚仪,ROHS卤素设备,铝合金光谱测试分析仪,XRF仪器,电镀层测厚仪,X-Ray光谱仪,化学镀镍磷合金测厚仪,快速测试金属材料中元素用什么仪器,重金属检测仪,金属镀层测厚仪,X荧光ROHS分析仪,XRF含铅测试仪,手持式有害物质检测仪,便携式ROHS检测仪器,金属材料元素含量测试仪,X射线矿石分析仪,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等仪器。
ROHS2.0增塑剂检测方案:
增塑剂(DBP、BBP、DEHP、DIBP)检测方法
样品测试流程
参照EN14372、ASTM D3421等方法。称取经充分粉碎后的样品2g,索式萃取8小时以上,转移并挥干溶剂,用正己烷定容至25mL,过滤,上机测试。测试所得相关谱.
仪器介绍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6800
GC-MS 6800用于有机物的检测,具有检出限低,定性能力强,定量准确的特点,可有效的应用于RoHS 2.0中增塑剂DBP,BBP,DEHP;阻燃剂六溴环十二烷,多溴和多溴醚等物质的检测。
实验部分
增塑剂(DBP,BBP,DEHP)检测方法
样品测试流程
参照EN14372,ASTM D3421等方法。称取经充分粉碎后的样品2g,索式萃取8小时以上,转移并挥干溶剂,用正己烷定容至25mL,过滤,上机测试。

RoHS2.0与RoHS有什么区别?新标准增加哪几种有害物质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RoHS2.0)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2011/65/EU(ROHS2.0)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第9类产品设备;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
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ROHS2.0管控的设备包括:
1.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3/42/EEC疗设备定义的设备;
2.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8/79/EC中体外设备定义的设备。
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欧盟RoHS2.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更提出新增4种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
HBCDD六溴环十二烷
DEHP邻苯二甲酸(2-己基)酯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随着电子电器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所引发的健康及环境危害问题被广泛关注,为限制其中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欧盟率先颁布了RoHS指令(2002/95/EC),并于2007年6月1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其后美国、中国、日本、韩国的RoHS指令也相继颁布,相关环保法规的日趋严格和不断完善,给电子电器产品的制造商、经销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电子电气有害物质检测已经成为一个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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